内蒙古自治区在推动新型储能产业的高速发展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根据最新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2024—2025年新型储能发展专项行动方案》,该地区计划在2024年新开工1000万千瓦新型储能,建成投产650万千瓦/2900万千瓦时,而到了2025年,计划新开工新型储能装机1100万千瓦,建成投产1450万千瓦/6500万千瓦时。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其在新型储能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方案,该区已经建成投运的新型储能装机达到381万千瓦/764万千瓦时,已批复在建的新型储能装机为245万千瓦/469万千瓦时,已批复待建的新型储能装机约为1065万千瓦/2915万千瓦时。这些数据体现了内蒙古自治区在新型储能领域的雄厚基础和巨大潜力。
为了实现这些宏伟目标,内蒙古自治区将坚持集中建设、集中储存、统一调度和安全发展四大原则。其中,集中建设将集中在新能源汇集区和电网关键节点建设大容量储能电站;集中储存将推动独立储能集中接入电网,集中储存新能源富裕电力;统一调度将提升储能利用效率;安全发展则将保障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的全过程安全。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电源侧和电网侧独立储能建设的重点任务。2024年,规划建成电源侧独立储能400万千瓦/1600万千瓦时;2025年,规划建成电源侧独立储能1000万千瓦/420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建设也将同步推进,以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电网稳定运行。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将与电网企业合作,科学规划布局,确定电源侧和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选址,并鼓励市场主导下的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建设。同时,将坚持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鼓励采用多元化先进技术路线,如锂电池等,以带动储能装备制造全产业链的发展。